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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,新法的出台,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方式,对现行企业用工成本、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影响。这对于企业来说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,也将必须更加谨慎地处理好相关的劳动管理事务和劳动争议事宜。如何用好用足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,审时度势、未雨绸缪,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、预先应对,将成企业管理者不得不重新深思的课题。
一、学员对象:
企业总经理、高级管理人员、部门经理、主管、人力资源部总监、经理、主管、专员、工会负责人、法律工作者。
二、授课老师:
孙群义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,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。曾任北京台湾食品有限公司人事经理。1990年6月进入国家工作。曾任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研究员、综合室负责人、宏观研究室副主任、主任,现任研究一室主任。社会兼职中国劳动学会工资专业委员会理事劳动部工资研究所、劳动保障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委员、北京常职劳动事务中心顾问等。
三、授课时间:2007年12月9日(星期日)
四、授课地点:
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(银川市南熏西街98号)
五、票价:280元/人
六、联系方式:
会务组:宁夏职业经理人协会
地 址:银川市凤凰北街172号(宁夏科技馆六楼)
电 话:0951-5028151 5025990 5053360 5053993
网 址:www.npma.com.cn
宁夏职业经理人协会
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一日